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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黑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目前我国刑法中没有涉黑罪这一罪名,涉黑罪一般是一类犯罪的总称,不同的犯罪罪名、犯罪情节对判刑都是有影响的。涉黑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罪名:

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2、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对犯罪分子的判处,一般是3-10年的有期徒刑。

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公职人员,依据犯罪的情节,可以处5年以下或者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二、关于涉黑罪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三、涉黑罪会没收家产吗

并不是黑社会成员所有的财产都应当被查处没收的。只有在有证据证明成员的财产是来源于黑社会活动的收入才能够没收。所以程序当然就是寻找证据证明财产的来源是否具是犯罪所得。没办法证明非犯罪所得的不得没收。当然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法院可能会先满贯财产。在判决生效之后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