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101吨铜纸出售获赃款378万余元 因诈骗罪被判刑十四年半
案情介绍:2022-08-04 16:03:08|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苏睿 甘兆扬 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张某甲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同时判令张某甲退赔被害单位某金属公司经济损失23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甲与贵溪某金属公司法人代表张某乙系生意合作伙伴。2020年12月底至2021年1月初,张某甲受张某乙委托,由张某甲以金属公司的名义与某环保公司商谈铜纸购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