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z6com尊龙凯时律师事务所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0123-788
您现在的位置:北京z6com尊龙凯时律师事务所 / 业务领域

在组织卖淫犯罪案件中,对卖淫者的卖淫活动直接进行安排、调度的,于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论处。如果不是对卖淫的卖淫活动直接进行安排、调度,而是在外围协助组织者实施其他行为,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 或为直接组织者招募、雇佣、运送卖淫者,为卖淫安排住处,为组织者充当管账人、提供反调查信息等行为的,则都不构成组织卖淫罪,而仅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